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ublic Health缩写MPH)(代码1053)强调人才培养与我国公共卫生实际需要相结合;采用理论学习、社会实践、课题研究三结合的培养模式。公共卫生硕士MPH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管理能力。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培养工作的需要,实行培养单位导师与现场导师共同指导的培养方式。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的论文工作,应结合公共卫生的实际需要进行选题,突出课题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选题应紧密结合卫生工作的实际;专业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是质量较高的现场调查报告,也可以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研究设计方案,或其他研究论文;论文应表明作者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公共卫生实际问题的能力,并能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改进方法;论文结果应对公共卫生实际工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攻读学位者按培养计划的要求,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完成公共卫生现场实践,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授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公共卫生分委员会
召集人
李立明(兼)
汪玲 复旦大学 教授
委 员 (按姓氏笔画排列)
刘娅 吉林大学 教授
李晓松 四川大学 教授
吕兆丰 中华医学会教育分委员会 主任
冯子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主任
孙长颢 哈尔滨医科大学 教授
邬堂春 华中科技大学 教授
孟庆跃 北京大学 教授
凌文华 中山大学 教授
曹佳 第三军医大学 教授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
卫生综合(科目代码353;包含环境卫生学、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医用统计方法、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
培养掌握现代公共卫生理论知识及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知识,具有公共卫生与健康领域国际胜任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所培养学生将具备多学科知识、国际化视野,也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公共卫生与健康领域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符合我国和全球公共卫生事业的需求,立足卫生健康领域与技术前沿,贡献与公共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