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法学(交通法学)在职研究生专业培养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尤其是交通法治建设需要,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交通法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责任意识和开阔的国际视野,能够在交通行政机关、政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法律实务一线从事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工作的有成长力的法律从业人员。
山东交通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积极实现“应用型人才精致化培养”,构建学校和法律实务机构“协作式”培养为特点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强调以理论知识为基础,以职业技能为重点,理论和技能协调发展,强调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加快实践教学改革,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提高法学专业实验实践教学效果。
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2013、2014、2015届毕业生平均一次就业率达到96.5%,学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比例保持在30%左右,公务员考试通过率逐年提高。
山东交通学院在职研究生基本技能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交通法基本知识,受到法律思维、法律实务、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并解决法律问题、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培养较好的法律口头表达与书面表达技巧和能力,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适应及发展能力。
法学在职研究生专业特色
1、以“精通法律、眀悉交通”为办学特色,依托学校“路海空轨”大交通学科体系构建专业方向;
2、以精致化培养为手段、以学校和法律实务机构“协作式”培养为特点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3、人才培养过程中注重法律职业技能训练,以应用型、技能型为培养目标。
法学在职研究生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交通法学概论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