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中国法学会组织召开《船舶吨税法(草案)》(暨中国法学会第29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征求法学专家对该草案的意见。
该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主持,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财政部、海关总署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等高等院校的专家出席会议。上海海关学院在职研究生刘海燕副教授代表法律系参加会议。
《船舶吨税法》的立法是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体现。法律系在今年承担了全国人大预算工委《船舶吨税法》立法的课题,由系主任王丽英教授牵头并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向全国人大预算工委提交了课题研究成果。
刘海燕副教授在此次会议中,汇报了课题的研究成果。然后就《船舶吨税法(草案)》的第一条应税船舶的适用范围、第七条船舶吨税的纳税义务人、第八条船舶吨税纳税义务的起算时间、第九条免税事项以及第十三条海关担保等条款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与到会专家进行交流。
中国法学会的立法专家咨询会是一个层次较高的研讨会。此次会议,不仅获取了最新的立法资讯,拓宽了法律系教师的学术视野,更主要的是扩大了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国家法制和经济建设的智库中树立上海海关学院的品牌。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