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是中国著名的“五院四系”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国家重点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在职课程培训班正在招生: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在职课程培训班学习。
通过课程进修班考试考核后,由我校在职学习院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结业证书”。
在职课程培训班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相关证书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考试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