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学的考试大纲介绍:
一、考试性质与目的:
《行政管理学》科目的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班和各类成人高校从普通高考招生的普通班)应届和往届专科毕业生,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国民教育系列获得大专毕业证书的人员,升入本科专业就读的必考科目。《行政管理学》课程考试的目的和要求是:准确、简明地考核考生对行政管理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理解水平,衡量他们在理解、掌握和运用行政管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分析和解决行政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2、《行政管理学》试卷的题型有:填空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简述题与论述题等(各题型的具体样式可参见题型示例)。
3、考试参考书为《行政管理学》第四版,夏书章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
三、试题命制的原则,作为一项选拔性考试,插班生《行政管理学》考试试题命制的基本原则如下:
1、命题根据本大纲规定的考试目标和考核内容,考试命题应具有一定的覆盖面且重点突出,侧重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试题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比例,识记为40%,理解为30%,应用为30%。
3、合理安排试题难度结构。试题难易程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试卷中四种难易度试题的分数比例,易约占20%,较易约占30%,较难约占30%,难约占20%。
4、根据考核的要求,适应安排各种题型数量的比例,达到考核考生对知识点的记忆、理解和运用水平的能力。
三、《行政管理学》考核内容和要求:
《行政管理学》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基础课,也是专业必修课程。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