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立足广东、面向基层,为机关、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等机构培养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公共管理学院承担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成建制二级学院。学院基本搭建起合理的专业体系,拥有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MPA)授权点,拥有省级土地与房地产信息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土地资源管理省级专业改革综合试点专业,公共管理校级一级重点学科,行政管理校级特色专业。
招生计划:校本部45人(非全日制),佛山研究生院20人(全日制)。请考生注意:本硕点在校本部公共管理学院只开设非全日制班,在佛山研究生院只开设全日制班,招生指标将最终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指标为准。
一、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学历应为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所获得的学历。)
二、拟开设主要课程:
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宪法与行政法、社会研究方法、
地方政府管理创新、公共服务改革与创新、城镇化与农村土地问题研究、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等。
三、考试科目:
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
2、英语二(100分)
四、复试科目:F535-公共管理硕士综合素质考试
五、学习方式
学习地点在广州校本部和佛山研究生分院;
全日制学制2年,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职非脱产学习,周末上课。
就读期间,达到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的同学可以申请提前半年毕业;
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后最多2年毕业。
六、证书授予
缴齐学费、修满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国家承认的广东财经大学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