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是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授权学科包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工程硕士(含机械工程和材料工程)、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会计硕士。佳木斯大学拥有科学学位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2个培养类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涵盖了医、工、文、理、法、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形成了培养类型较为齐全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佳木斯大学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佳木斯大学现有共享院士5人,兼职博士生导师13名,硕士研究生导师522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10人,省属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6人;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2个,黑龙江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2个。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重点培育学科2个、省级精品课程15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目前,全校已有16个学院(部)拥有硕士点,在校各类研究生总数已达1397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研究生1292人,在职硕士研究生364人,留学研究生50人。
佳木斯大学始终把研究生培养质量作为生命线,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把好招生、培养、管理和学位授予各个环节的质量关,研究生生源质量不断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研究生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学校适应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确立了多元、分类和创新的培养目标,重点加强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重新构建了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了3门省级研究生创新课程,形成了研究生课程准入、淘汰机制。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研究生教改项目,实施研究生创新课程建设计划,设立了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研究生科研奖学金,加强研究生创新思维的训练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目前已与佳木斯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等企业合作建设了省级研究生创新培养示范基地4个,获得省级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136项。
重视加强对导师队伍的管理,严格导师遴选、考核工作,形成了“按需设岗、能上能下”的导师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导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指导水平。学校还积极探索与国内高校、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先后与黑龙江省医院、大庆油田总医院等10余家单位签订了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与北京科技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等国内高校开展科研合作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效提升了佳木斯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能力和培养质量。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