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是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上海电力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有杨浦、浦东两个校区,其中,杨浦校区位于上海市区东部长阳路,毗邻杨浦大桥,上海电力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现为电力特色专业教育、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电力系统中高级培训、电力科技产学研合作和创新孵化基地;浦东校区位于浦东新区学海路,现为本科、研究生教育基地和中外合作教育基地。
上海电力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物理学等四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已在18个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独立招收和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上海电力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在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独立招收和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上海电力大学设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数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含上海新能源人才技术教育交流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共13个院部。
上海电力大学与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建立了2个“上海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5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立后,我校在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中遴选导师,学位论文工作可由企业导师独立指导或与高校导师联合指导并在“基地”完成。我校获批2个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教育是导师负责制下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我校注重导师培养,定期对研究生导师进行培训,强化导师的责任意识和指导水平,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保障。此外,我校在逐步探索强化毕业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预审、盲审、答辩等各个环节,学科委员会和学科专家、校外专家、导师全程参与到学生学位论文的各个阶段,把好各个关口,在校内、校外均实行100%盲审,确保论文质量得到行业内专家认可。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