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市规划在职研究生具有扎实的城市规划与设计理论基础和技能,并对与专业相关知识有相对广泛的了解,能够独立开展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高级人才。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建设的紧密结合,我校经学位委员会批准起开始招收和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一种职业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于工程应用。工程硕士生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按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学位论文(设计)主要研究和解决工程实际中的技术问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学士学位。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二、专业设置:
01 城市与区域发展
02 土地利用与交通规划
03 城市设计与城市更新
04 住房与居住社区规划
05 风景园林与生态环境
三、在职研究生主要专业课程:
居住区规划研究与设计、城市设计研究与设计、自然辩证法、工程硕士英语、西方现代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理论、居住建筑与社区、名师名作评论、建筑案例研究、高层建筑设计概论、建筑艺术问题研究—建筑形态学、日本现代建筑、现代景观环境设计案例研究、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规划、城市发展战略与政策、人类聚居环境学、地理信息系统原理与应用、城市案例专题研究、区域规划研究、城市交通学、城市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社会学、城市设计手法与开发控制、中国传统民居与评论、西方古典建筑研究、城市设计、现代建筑技术研究。
四、录取原则及招生规模
深圳大学自主划线、自主录取、自定规模。
五、学位授予
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并经深圳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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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9648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