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材料学院材料工程在职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包括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材料加工与设备、材料检测与质量控制等领域。使学生掌握材料成份和组织结构的分析方法、材料的制造过程和质量控制方法、材料性能检测和分析方法、材料的改性技术、材料制品的加工工艺和技术等,以解决工程问题或从事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能力为培养重点。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方向:
01 先进碳材料及功能金属与器件
02 新能源材料
03 新型半导体光电子功能材料
04 纳米材料与贵金属和功能薄膜
05 功能高分子与能源材料
06 先进功能与智能高分子材料
07 微纳功能材料与应用
08 薄膜与涂层材料
三、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招生考试;
四、学习方式:按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采取集中学习和业余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五、学制:3年。
六、授予: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深圳大学材料学院材料工程在职研究生初试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2数学二;936材料科学基础或物理化学或普通物理;复试科目:FS02材料工程专业基础知识;《材料科学基础或物理化学或普通物理》考试大纲适用于报考深圳大学材料工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该科目包括三部分内容:(1)材料科学基础;(2)物理化学;(3)普通物理。考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和未来研究方向,只能从三部分内容中选择其中一个部分(三选一)进行答题。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