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已培养了多届学员,优良的教学、管理质量,为学员将来的工作和进一步深造奠定了基础,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熟识和把握经济法学的理论体系以及发展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经济法学研究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在学习经济法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能够恰当地运用经济法学原理透视和分析经济法的实践问题,并能够提出解决具体问题的法律技巧和思路。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工作成绩突出者;
2、身体健康,能坚持研究生课程学习者。
二、专业方向:
1、市场规制法:
本方向主要研究市场规制法的一般原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消费者保护制度,产品责任制度等法律问题。培养从事这方面理论研究、教学和国家机关有关经济立法与实施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2、宏观调控法:
本方向主要研究宏观调控法的一般理论,以及财政税收制度、金融制度、证券制度、产业政策等国家调节经济的手段运用的法律问题。培养从事有关宏观调控法律的科研、教学、国家经济管理和经济立法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3、企业与公司法:
本方向主要研究企业法和公司法的一般理论和有关的具体制度,包括国家投资和国有企业、国有公司以及合作社的理论和法律制度,研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律途径。培养从事公司企业法在职研究生方面的教学、科研和国家经济管理、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三、学制:二年;
四、培养方式:采取半脱产培养方式,平时函授学习,每学期集中2次面授,每次面授9天。
五、证书颁发:
学完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安徽财经大学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作为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前提条件。
六、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并在本岗位工作满三年;获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参加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并符合我校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要求);
取得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符合上述条件者,可按学位办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