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拟定招生计划(含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制拟录取博士生,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学科),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和学制详见《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在职博士报考条件
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需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3.身体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
4.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的可适当放宽。
5.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的导师不得为推荐人。
6.在校研究生在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或专项计划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的同意并在报考登记表上加盖公章方能报考。
7.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五、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1.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华南师范大学,全脱产学习,毕业时采用考生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形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华南师范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在被录取前须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报考办法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12月25日至1月5日
下列材料请在报名系统内以附件形式上传电子版,参加复试时提交复印件和原件到复试单位进行复核。
①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②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③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点击下载)。
④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
2.网报信息初审
网络报名提交后三天内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网报信息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打印《报考登记表》并加盖基层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部门意见。
3. 送(寄)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1月9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下列各项报考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送(寄)至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213招生考试处,邮编:510631,信封上请注明“博士报考材料、报名编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材料提交情况,未按时提交下列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无效。
①报考登记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且必须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处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复试时查验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两份以上本学科正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所报考的导师不得为推荐人(点击下载)。
4.报名资格审核
①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进行网上报名、或不将报考材料送(寄)至华南师范大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考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如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按照华南师范大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③考生应诚信报考,材料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5.网上缴费
①报名考试费:120元
②缴费时间:1月12日---1月16日。
八、准考证打印
准考生请在4月9日9:00---15日9:00登录博士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华南师范大学不再另外邮寄。
九、考试与评价
1.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专业指导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初试
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4月14日---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详见准考证)。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笔试,三小时,时间:4月15日下午;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3.复试
复试名单在初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确定,复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复试时需验证考生提交报考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与原件,请考生复试时务必带齐。
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届时公布。
特别提醒: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笔试,每门三小时。
十、录取
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推荐材料以及学术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北京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可以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条件。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毕业时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在被录取前须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