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环境与资源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是法学院下设的研究生专业,法学院具有法学(不含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2个本科专业;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法学),涵盖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在职研究生、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理学7个专业和1个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兰州大学环境与资源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简介如下:
一、学科概况
该课程是专门研究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的产生、发展、立法、司法、执法以及与其他相关法律部门关系的学科。学科研究以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涉及环境政策、资源管理、生态保育、污染防治等内容。
二、学科研究范围
主要以环境法和自然资源法为研究对象。研究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发展的规律、相关立法和基本制度,自然资源法体系,环境保护法体系,自然资源与环境纠纷及其救济制度等。
三、培养目标
在职研究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够独立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理论研究、教学工作和司法、执法工作的专门人才。
四、主要研究方向
1、环境法
2、自然资源法
3、生态保育法
4、环境法与环境科学
5、环境行政法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