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丁丁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全国最早设置国际经济法专业的院校之一。 经学位办批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享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的授予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丁丁教授简介如下:
丁丁:女, 教授、法学博士、副院长。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原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国际法学会副会长。
自1991年开始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原国际经济法系)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开设课程有:公司法、比较商事组织法、国际投资法、中国企业法、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总论等。
从1997年开始,曾作为访问学者,前往意大利国际私法研究所、瑞士比较法所、德国马普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从事科学研究及讲学。
2007-2008年中美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2011年获得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目前主要从事公司法与公司治理、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低碳经济与低碳城市的法律规制、文化创意产业法律规制与保护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主持和参加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外交部、商务部、世界银行以及欧盟的项目研究。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