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赣州市委市政府下发了《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赣州市第四届文明城市和第九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赣市发9号)。江西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成功获评,喜获“赣州市第九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江西理工大学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主任委员,党委副书记和两位副校长为副主任委员,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近三年来,江西理工大学创建工作基础扎实,活动成效明显:志愿服务活动、拥军、扶贫工作、慈善爱心活动等公益活动深入开展,社会效果明显;核心价值观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学生文明教育等思想教育扎实开展,师生凡人善举不断涌现,道德风尚良好;文化品牌活动、师生体育活动不断丰富,文体卫生先进;依法治校、校务公开、综合治理不断推进,民主管理加强;园林绿化建设、节约型校园建设不断加强,内外环境优美。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重要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地长抓不懈。江西理工大学将进一步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工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打好基础。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