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方向
经济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4个培养方向:(1)经济法 (2)金融法 (3)环境资源法 (4)劳动法。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修业年限:2年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授予学位:法律硕士(法学)
上海政法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
1、通过课程教学、实践必修环节训练和学位论文撰写,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2、采用学分制,总学分要求为58学分,其中必修课为20学分,执业技能选修课为10学分,实践必修环节10学分,模块选修课10学分,学位论文8学分。
3、必修课(20学分):政治、英语(第一外国语)、法理学专题、宪法与行政法专题、刑法学专题、民法学专题、商法学专题、诉讼法学专题、国际法学专题。
4、执业技能选修课(10学分,其中案例分析课至少选两门;可多选,多听):逻辑学导论、会计学基础、法律文献检索与法律文书写作、学位论文写作指南、民法案例分析、刑法案例分析、行政法案例分析、诉讼法案例分析、合同法实务、劳动法实务、环境资源法实务、法律谈判、模拟法庭、律师执业技能与职业伦理、法律英语、法律英语写作。
5、模块选修课(至少选满10学分):经济法课程模块、金融法课程模块、环境资源法课程模块、劳动法课程模块。
6、实践必修环节(10学分)
法律实践Ⅰ,一个月,研一暑假,4学分;法律实践Ⅱ,两个月,研二春季学期,6学分;
7、上海政法学院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8学分)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