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声乐系,由学院成立初期组建的声乐专业组历经十余年的艰辛努力发展而来。历任系主任为郝文秀、严玲、吕伯克、管林、王其慧、丁贵文、鲍延义、徐兆仁,现任系主任张策、副主任贾鼐。历经数十年的实践与探索,声乐在职研究生积累了丰厚的教学经验与科研成果,为国家培养了大批的优秀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其中许多学生曾获国内外重大声乐比赛大奖,许多毕业生被国家级和省级艺术团体及音乐艺术院校录用。
声乐在职研究生设有两个教研室,分别为声乐教研室和声乐艺术指导教研室。专业设置为声乐演唱,课程设置包括声乐演唱、声乐艺术指导、意大利语语音、德语语音、法语语音、俄语语音、形体、表演、合唱、歌剧表演、台词。
沈阳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声乐系现有专职教师29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10人,讲师6人。其中高级职称占79.3%,其它职称20.7%;其中获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占48.3%;50—60岁教师比例24.1%,40—50岁教师比例13.8%,40岁以下教师比例为44.8%;声乐专业教师中具有国外留学经历的占98%,构建了学历层次日渐提高、年龄结构日趋合理的学术梯队,形成了一支整体水平有明显优势和发展后劲的师资队伍。
沈阳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声乐系在抓好教学改革的同时,特别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起,一些在国内颇有影响的声乐教育家陆续在系内执教,如:周淑安教授、吕伯克教授、李洪宾教授、胡静华教授、管林教授、程浩教授等,并培养出以杨翌春教授、王其慧教授、丁贵文教授、王亚南教授、王瑞江教授、鲍延义教授、任国珠教授、郑肃兰教授、丁雅贤教授、常川德教授等为代表的第二代教学骨干。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