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在职研究生专业现有教授5人,副教授10人。下设4个研究所,10个教研室,2个实验室。具有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6个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法律硕士(J.M)授权点。
兰州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从事管理工作及法律实践工作能力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私法、国际公法、行政法学、法医学、刑事侦察学等课程。注重对学生外语、计算机应用、司法应用文书写作和法学理论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在职研究生毕业生适宜从事法律实际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