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各研究生培养部门、各位研究生任课老师:
为了确保研究生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及研究生任课教师积极做好各项期末考试工作:
一、期末考试时间
按照本学期校历表,为研究生期末考试时间。各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于第17周在研究生网站发布,请各位教师和研究生注意查看。
二、期末考试形式安排
研究生课程的考核方式要严格按照《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各专业课程计划表中的规定执行,同时做到评分有据、便于存档。课程论文等非笔试考核方式不设考场,课程论文的题目应提前布置下去,确保在学期末能够及时提交成绩。
三、期末考试命题与成绩报送
任课教师要把打印的试题和标准答案(含评分标准)夹在研究生学院统一印制的命题纸内,在命题纸封面上注明考核方式,并有各学院的主管领导签字。
考核考试为笔试的命题要求A、B两份试题,且A、B两份试题重复率不高于10%。笔试考试时间和所出试题容量均为两个小时。
在职研究生考核方式为课程论文等非笔试形式的,只命一份试题,但要包括考核题目、考核的具体要求和应达到的标准等内容。
各门课程的期末考试命题(含课程论文命题)请务必于2014年12月22日(第16周周一)前由各学院统一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并提交考试命题电子版。并务必在第十八周领取研究生期末考试试卷和答题纸。
各位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提交到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公共课程任课教师将打印签字后的成绩单(一式两份)和学生答卷(或课程论文)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存档;专业课程任课教师将打印签字后的成绩单(一式两份)和学生答卷(或课程论文)交课程所在学院存档。
四、期末考试监考
按照惯例,任课教师为该门课程的主考教师,并负责试卷的领取及开考前考场的清理工作。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