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现确定正式拟录取在职攻读化学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中因部分在职硕士考生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放弃拟录取,南京工业大学按照复试总成绩排序新增10名拟录取名单,一并公示如下:
准考证号学号姓名院系专业备注
14320852401104643085216001于乐平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01814643085216002李顶松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03118643085216003张威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03329643085216004刘卫华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04924643085216005解鹏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05209643085216006魏清超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05402643085216007王硕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06008643085216008赵东一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06904643085216009倪惠勇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07024643085216010赵阳明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07704643085216011石亮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08514643085216012李东辉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08529643085216013徐根东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09514643085216014苏凤仙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12624643085216015蒋坤军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12910643085216016李剑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13122643085216017张玉祥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13503643085216018王余伟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14401643085216019赵方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14506643085216020孙宏烊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4320852415027643085216021刘焜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