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了,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如下。
一、非本地录取考生
取通知书已采用邮政EMS寄出,请注意查收。
二、自行领取:
(1)在“地址修订系统”中修改地址为“自取(河西校区)或(泰达校区)”者,请分别到相应校区领取;
(2)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天津科技大学”的学员,其填相应具体地址为河西校区或者泰达校区,请分别到相应校区领取。
4. 注意领取要求:领取通知书时候请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他人代领出录取人的身份证外还需代领人的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请在职研究生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信函后仔细检查所包含材料,包括:
1. 录取通知书
2. 入学须知(注意报到地址)
3.调档函(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研究生院统一调档):请考生将调档函寄送到档案所在单位,催促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间将档案寄送到所属学院,以便审核存档。
4. 银行卡,请参照“天津科技大学2015级研究生交费办法”,请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