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河北大学毕业学生的户口迁移工作,河北大学保卫处制定了户口迁移实施方案,现通知如下:
实施方案的目的:为提前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确保毕业生按时顺利离校, 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应届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由安全工作处户籍科和各学院(部)团委共同组织实施,各学院(部)团委指派专人进行配合。
二、 方法步骤
(一)凡欲将户口迁离本校(迁至原籍或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到户籍科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介绍信。其中,户口需迁至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必须携带《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需有工作单位所在市人事局盖章)方可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介绍信。
(二)户籍科将《常住人口登记卡》分发给应届毕业生,并开具户口迁移介绍信,做好登记。
(三)领到《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介绍信的毕业生,应于当天到东关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四)因特殊情况未能领取到《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介绍信的毕业生,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介绍信。
(五)考入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由本人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户籍科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介绍信,再到东关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届时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携带上述证件到户政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部)务必将此方案传达给每名应届毕业生。
(二)工作单位在北京、天津、广州、深圳且欲将户口迁至上述城市的毕业生,除携带《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外,还需携带上述城市人事局或教委出具的审批手续方可到户籍科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介绍信。
(三)对工作单位不稳定的、欲在近期更换工作单位的、工作单位不解决户口的,各学院(部)应劝其暂缓办理户口迁移,以避免改迁。
(四)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需将本人户口迁离学校。在职研究生网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