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签订合作协议。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丁慧教授和师生代表出席了签字仪式。这标志着第二巡回法庭与辽宁师范大学在内的东三省各法学院校之间正式建立了双向交流合作机制。
辽宁师范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大学,是辽宁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基地、教育科学研究咨询基地、高校师资培训基地、适应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研基地,现已成为辽宁省最大的、起示范带头作用的教师教育中心。
此次第二巡回法庭与巡回区高校法学院之间双向交流合作机制的建立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期待不谋而合,开创司法审判与法学研究“双赢”新格局,将会形成“以实践促进教育、以教育助推实践,以学术研究提升司法审判、以司法审判支持学术研究”的良好局面。此次合作,更为破解改革难题迈出了新的步伐,为进一步尝试可借鉴、可复制的司法改革成果进行了有益探索。
在当天的签约仪式后,第二巡回法庭庭领导、主审法官与七所高校法学院的师生代表进行了座谈。丁慧院长代表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表达了与第二巡回法庭深化合作的要求和愿望。并表示,法学实践教育是困扰法学教育的一大难题,第二巡回法庭此次搭建平台为法科学生、为法律教育提供宝贵的实践机会,迎合了高校法学院教学的需求,建立的五项机制也符合当前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期待,相信合作协议书的签订及履行一定会深深影响我校法律教育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质量,辽宁师范大学也将会给予司法改革以足够的理论支撑和人才支持。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