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与中远集团总公司在北京召开“船舶及海工融资租赁法律风险研究”课题组经济法在职研究生研讨会。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重视理论与实务的结合,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内立法实践,曾主持、参与起草了《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多部法律;曾多次作为中方代表团成员参与国际海事立法;主持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和交通运输部等多项国家及省部级课题,研究成果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并有数十项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李天生教授、于诗卉老师出席研讨会,并结合课题研究成果为中远集团总公司及其所属各集团公司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
中远集团所属的中远船务集团、中远香港集团、中远太平洋(上海)、中远集装箱通过视频连线在各自的分会场参与了研讨及培训。在职研究生培训课程由李天生教授主讲。
研讨会由中远集团法律及风险管理部周玉福处长主持,来自集团各部门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并就船舶及海工融资租赁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法律及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杨磊对我校课题组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给予认可,并对下一阶段的研究计划提出了建议。
会议期间,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还就大连海事大学与中远集团总公司的协同创新与深化合作等问题与集团领导进行了深入地交流并取得了共识。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