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课程分析与教学设计》课程是海南师范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教育硕士一门重要的学科,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教育技术学、电子商务、学科教学论、计算机基础6个教研室,5个开发研究中心。《信息技术课程分析与教学设计》课程教学大纲如下:
课程目标及简介
《信息技术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课程目标是对现行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和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作全面、系统的分析。以高中信息技术一门必修课和五门选修课为主线,理清高中、初中和小学信息技术教材体系,分析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探讨信息技术课程定位和中小学信息技术培养目标问题。此外,通过介绍教学设计领域中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结合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中的案例,探讨目前教学中面临的诸多问题,思考其解决方案,在此过程中形成教学的基本理念、掌握基本方法和手段。本课程期望学习者在通过学习之后,能够系统掌握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整体定位和特点、掌握教学设计的原理与方法,及其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过程,适应教育信息化时代的挑战。
参考书目
1.Gagne, R.M., Wager, W. W., Golas, K. C., & Kelle, J. M. (2005). Principle of Instructional Design (5th Edition). Belmont, CA: Thomson Learning, Inc. [中译本及英文影印本]
2.Dick, W., Carey, L., & Carey, J. O. (2002). The systematic design of instruction (5th ed.). New York: HarperCollins College Publishers.[中译本及英文影印本]
3.Gagne, R. M., (1985) The Conditions of Learning and Theory of Instruction. New York: CBS College Publishing.
4.陈莹.现代教育技术与小学信息技术教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