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短期高级研修班管理规定生
一、为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有效地发挥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多渠道、多模式地为国家政治、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我校决定针对社会需要开办“短期高级研修班”。为实现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短期高级研修班”不属于学历教育,是为满足在职人员终身学习的需要而开展的短期培训和研讨交流。
三、“短期高级研修班”由研究生院负责管理。研究生院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短期高级研修班”的日常工作。研究生院应深入调研,根据社会需要,分析市场需求,进行“短期高级研修班”的立项和开办。研究生院可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协议,合作开办“短期高级研修班”。
四、费用收取及使用:收费标准由研究生院向学校财务部报批,所有收费(缴费时学员须持研究生院盖章的录取通知书,否则不予办理)须开具武汉大学正式财务收据。学费总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收支。研究生院按学校有关规定使用其中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办班的调研、立项、招生宣传、相关设备购置、专家授课酬金和食宿、交通费,以及其它日常管理费用。
五、教学内容和形式:根据项目立项和社会需求,设定专门的培训课程,在校内外聘请高水平知名专家授课。教学一般安排在双修日、节假日进行,也可采取分段集中的方式进行。
六、学员档案管理:各班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包括:
(1)班级档案管理,包括: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授课情况、班级学员名单、注册情况、开展活动记载、工作总结等;
(2)个人档案管理,包括:入学资格审查材料、成绩登记表、全部学习课程考试的试题、试卷、已发表的论文复印件等。
七、结业和评优:学员学习结束,研究生院对学员进行综合考评,对合乎条件者发给《武汉大学××××高级研修班结业证》和学习档案,并对优秀学员给予一定形式的表彰。研究生院应与结业学员保持联系,不定期组织联谊会。
八、项目检查和评估:研究生院将不定期对各“短期高级研修班”的情况进行抽查。研究生院将根据需要,举办“短期高级研修班”教学与管理等方面的研讨会,总结经验教训,解决有关问题,提高办班质量。
九、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