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特岗教师复试通知已经下达,根据《按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76号)要求,现将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须原件,在“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下载打印),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本人签名确认)。
3.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本人签名确认),如为境外学历,则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二、复试内容:
1.政治理论科目书面测试:
(1)递交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基层组织出具的政审意见,填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复试含面试和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材料具体见招生简章,面试将主要对考生的政治理论素质、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三、材料提交:
各考生在复试当天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按序装订成一本:①资格审查表(原件一份);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份;③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有者复印);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⑤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⑥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请下载附件一《2015年杭州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单》作为该本材料的封面。
四、录取工作
录取将按照“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考生按专业内复试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录取名单上网公布,请关注杭州师范大学研招网上通知。凡不参加复试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复试时间地点
具体由所在学院电话通知。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