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的通知,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已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拟定于1月9日至10日、1月16日至17日进行复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1.法律硕士:
联考总分187分,外语30分。
2.教育硕士:
联考总分137分,外语25分。
3.公共管理硕士:
联考总分110分,外语25分。
接受联考总分110分,外语25分以上本省外校的考生调剂到湖南师范大学。
4.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各招生领域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招生领域 | GCT总分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160 |
机械工程 | |
艺术设计 | |
科学与技术教育 | 178 |
教育管理 | 176 |
二、复试安排及内容
(一)复试时间
1月9、10日 公共管理硕士
1月16、17日 法律硕士、教育硕士、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职教硕士)
(二)复试形式、程序及内容
复试主要进行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面试、政治理论笔试,其中教育硕士、职教硕士考生还须参加专业课笔试。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学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收复印件);
(3)准考证(收复印件);
(4)《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收原件)(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处和单位意见处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收原件)(具有毕业证书的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网上无法打印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最迟须在2月29日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报告。有关学历认证申请办法和流程请登录网站查看。
2. 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复试费(120元/生),缴费时间:1月9日8:30—11:30 14:30—17:00(公共管理硕士)、16日8:30—11:30 14:30—17:00 (法律硕士、教育硕士、职教硕士), 地点:学校财务处一楼收费科。
3.面试。面试由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面试成绩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政治理论笔试。政治理论的考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时事政治,考试形式是开卷。考试时间:1月9日13:00—15:00(公共管理硕士)、16日13:00—15:00(法律硕士、教育硕士、职教硕士),考试地点由学院安排。政治理论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 教育硕士、职教硕士须参加专业课笔试。考试内容见《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专业课成绩由各学院向考生公布。综合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教育硕士、职教硕士综合成绩=初试总分×70%+专业课笔试成绩×30%。各学院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具体安排由学院1月8日前电话通知,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并关注学院网站。已上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若未接到报考学院复试通知,请主动与招生学院联系复试相关事宜。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