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 广州
  • 深圳
  • 苏州
  • 济南
  • 杭州
  • 青岛
  • 石家庄
  • 太原
  • 郑州
  • 西安
  • 沈阳
  • 长春
  • 哈尔滨
  • 南京
  • 武汉
  • 长沙
  • 合肥
  • 成都
  • 兰州
  • 乌鲁木齐
  • 南昌
  • 贵阳
  • 呼和浩特
  • 昆明
  • 福州
  • 南宁
  • 银川
  • 热点院校
    您所在的位置:在职研招网 >> 在职研究生学位

    专业学位和通常所说的“硕士、博士学位”有什么不同?
    来源:在职研招网(www.zzyedu.org) 在职研究生网 发布时间:2011/3/21 阅读量:

      我国于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当初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就研究生的学位而言,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硕士、博士学位”。上世纪90年代初,为了加速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置了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的职业指向性非常明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
      专业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但大多只设置硕士一级。各级专业学位与对应的我国现行各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在职研究生专业学位的名称表示为“XX(职业领域)硕士(学士、博士)专业学位”。
    社会心理学
    人力资源管理
    • 北京站
    • 上海站
    • 广东站
    • 江苏站
    • 山东站
    • 河南站
    • 湖北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