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及山东省在职研究生有关政策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山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