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1352)是新增专业学位,可授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通常是为培养学生成为专业表演者(通常是歌手或乐器音乐家),指挥和作曲家而准备的。
为健全和完善我国艺术人才培养体系,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招收声乐表演、器乐表演、作曲、音乐教育、音乐治疗研究领域的音乐硕士专业研究生。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具备较扎实的音乐理论基础和技术功底的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合格毕业生能够在专业艺术团体、专业院校、广播电视、文化馆、各种音乐媒体等部门胜任表演、教学、创作等相关工作。
培养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具备较扎实的音乐理论基础和技术功底的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合格毕业生能够在专业艺术团体、专业院校、广播电视、文化馆、各种音乐媒体等部门胜任表演、教学、创作等相关工作。
培养学生系统掌握音乐学专业和相关传媒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较强的音乐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艺术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具备较强的音乐或声音创作和设计、艺术创新和文化创意、以及音乐或声音项目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在现代传媒和新媒体领域进行传媒音乐创作和声音创意设计的高层次的专门人才。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