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学校座落在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武昌古城。武汉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建设目标,施行艺术表演、艺术创作、理论研究的学科建设方针,秉承“立德、自强、崇文、精艺”校训,培养高素质、多样化、拔尖创新音乐艺术人才。
武汉音乐学院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音乐院校之一,武汉音乐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现有艺术学和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两个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为主,适当开展适应社会需要的其它类型教育。现有作曲系、音乐学系、中乐系、钢琴系、管弦系、声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学院、演艺学院、研究生部、思想政治课部、公共基础课部、继续教育学院(含成人本科教育)、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等教学单位。有从音乐附小、音乐附中、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层级。
武汉音乐学院国家级音乐表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3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学校是湖北省高校第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是湖北省“人文社科基地”之一。学校充分发挥音乐与舞蹈学湖北省重点学科、音乐创作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等学科专业建设平台,东方交响乐团、东方中乐团、中华编钟乐团、东方合唱团、东方舞蹈团等一系列艺术实践平台,学报《黄钟》(为全国8种音乐类中文核心期刊之一)的成果发布平台,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