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硕士(0354)是新增专业学位,可授予硕士专业学位。重在培养应用型人才。知识产权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具有理工科基础,掌握管理和法律知识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知识产权在职研究生具有一定的理工科基础知识,了解科技创新和发展规律,掌握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与保护实践技能,熟练掌握知识产权法律原理和实务知识,能够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工作。
知识产权是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等在内的专有权利的总称,知识产权法学是调整因知识创造、使用智力成果和识别性标记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
学理基础:知识产权制度是科技创新与法律制度创新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产物。法律与科技的关系本属于法理学的研究命题,因此,首先法理学是该学科的理论基础之一;知识产权是私权,知识产权法属于私法,其与民法调整对象、调整方法一致,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制度适用于知识产权法,但是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又存在一定的特殊性,研究知识产权与民法的关系是知识产权法学的重要内容,故民法学是该学科的又一理论基础;运用经济学的原理与方法考察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效率,能否促进产权交易的合作博弈、以及科学界定侵权行为成本的结构及额度,以更好地实现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目标。故经济学也是该学科的理论基础之一。
学科属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别于传统财产权的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法学应属于民法学的分支。而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特征,又使得知识产权法在适用民法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基本制度中具有特殊性,因此该学科属于民法学范畴,又相对独立的学科。
研究对象、内容范围:知识产权法学的研究对象是规制知识产品的创造、运用、保护过程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学科。该学科的主要研究:1.知识产权基础理论。2.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实务。3.知识产权管理。包括政府部门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等。4.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知识产权法培养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与解决问题能力,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能胜任知识产权法学术研究、相应的司法、行政工作和企事业法务处理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顺应我国新时代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理念,适应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要求,形成相应重点研究方向。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