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在职研究生党委委员、副院长卢文彬的带领下,党办(院办)主任马丽娜,人事办公室徐海涛、韩笑一行四人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外专留学处副处长祝颖华、工资处处长蒋忠萍、专技处副处长孙薇蓉、人力资源开发处副处长何勇等参加了本次调研。
首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在职研究生卢文彬副院长向上海人社局介绍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基本情况、业务职能以及发展目标。卢院长表示,作为中央在沪事业单位,学院希望向上海市人社局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工作上的先进经验,更好地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和行业的发展。接下来,就中央在沪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对口衔接问题、上海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经验以及人才引进的政策、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办理等问题,双方进行了交流和学习。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在职研究生本次调研是党办(院办)继赴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就居住证、居转户等政策学习后,再次走出去的调研。党办(院办)将一步一个脚印,不断更新办事理念、优化办事路径,为推动学院发展和保障员工利益尽职尽责。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