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举行了第97期法学工作坊。本次工作坊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系主任边永民教授主持,邀请了美国锡拉丘兹大学法学院David M. Driesen教授来我院讲学,作了题为“Climate Disruption and The Economic Dynamics of Law”的学术报告。法学院杨贝副教授、王乐兵助理教授、张欣助理教授以及部分在读博士生2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设有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课程体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拥有经、管、法、文、理五大门类,以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国际经济法)、金融学、工商管理、外语(商务外语)等优势专业为特色的多科性财经外语类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由教育部、商务部共建。
在讲座开始前,Driesen教授首先就锡拉丘兹大学法学院的LLM、JD项目的课程设置、招生人数、奖学金政策等相关情况向我院师生做了简要介绍,并提供了部分参考资料,并热情欢迎我校有意留学的同学申请该校。Driesen教授是美国著名的环境法专家,在法经济学研究领域也有着深厚的造诣。此次Driesen教授携带其最新出版的专著《The Economic Dynamics of Law》中文版《法律的动态经济分析》来到我校,介绍在该领域的最新发展。
在报告中,Driesen教授详细介绍了新古典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及其主要缺陷,如理性人假设和完全信息的虚假前提,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无法适用于不能量化的分析场景,现实生活中各类因素充满不确定性,而非如新古典经济学所假设的那样保持静态不变,以及成本收益分析的短期局限、无法衡量当事人对激励的长期的负面反应。因此Driesen教授提出应当用动态的、长期的视角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不仅要观察法律制度对当事人的直接激励,还要观察这种激励带来的反激励;法律制度的设计并非一种交易,而是为整个市场和社会提供了一个正常运行的制度框架,人类的理性和经验比单纯的计量分析在决定法律制度的设计中更重要,因为其可以纳入更多的考量因素;宏观经济学、而非微观经济学的视角可能更适合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最后,Driesen教授将上述研究方法运用到分析环境法的具体问题,如气候变化、碳排放、生态保护等,从而解释了法律最重要的价值应该是避免系统性风险,而非只是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实现交易效率的最大化。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职场人士选项攻读在职研究生提升自己,进而在职场中获得更多升职加薪的机会。上海财经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主要有面授班/网络班两种授课方式可选,其中面授班均在学校上课,双休日其中一天授课,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不上课;网络班即网络远程学习,学员通过直播课堂、录播回放、在线答疑等方式实现,学员可自由安排学习时间,不受地域限制。
上海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后满三年(原专业不限);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满足条件的学员全年均可向院校提交报名申请材料进行报名,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可获得结业证书;后期结业后可报名参加申硕考试,只考外国语和学科综合2门,满分均为100分,学员达到60分及格即可通过考试,学员通过考试并完成论文答辩后即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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