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司法审判实务问题:(一)转型时期中国民商事审判实务对合同法则的重要推进(关于合同效力规则的推进、关于情事变更规则的推进、关于违约金适用规则推进 、关于表见代理规则的推进、可得利益损失规则的推进)(二)关于不良债权转让案件的处理(问题背景和价值权衡、条款限制与合同审查、优先购买与司法导向、国企诉权与相关程序、无效事由与无效处理、利息收取与主体变更)。
王闯,民二庭审判长,高级法官。师从崔建远教授、梁慧星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商法博士,兼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硕士导师,国家法官学院特邀研究员。参与起草《担保法司法解释》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一)(二)》、负责起草《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会计师事务所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金融市场委托理财类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物权法担保物权编司法解释》、《当前审理商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指导意见》。代表著作:《让与担保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