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术与书法
陕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与书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秉承“立于人文、止于大美”的办学理念,管理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教学中倡导厚基础、宽口径,并不断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建有漆艺实践室、动漫实践室、纤维艺术实践室、国画临摹室、油画临摹室、雕塑实践室和展厅。

【专业领域】135600 美术与书法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及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②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的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③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网上确认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①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本科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6、在读研究生报考研究生的,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确定录取前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721中外美术史
科目四:821艺术理论
【复试科目】思想政治情况和专业综合能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参考书目】
721中外美术史:
《中国美术简史》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论系中国美术史教研室,中国青年出版社;
《外国美术简史》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论系外国美术史教研室,中国青年出版社;
《艺术发展史》(英)贡布里希,范景中 译,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
《中国美术史讲座》李霖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821艺术理论:
《艺术学概论》彭吉象,北京大学出版社;
《美学原理新编》杨辛、甘霖,北京大学出版社;
《美学四讲》李泽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培养方式】全日制习,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长安校区
【学 制】3年;
【学 费】15000元/学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美术与书法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