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硕士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成绩,经研究讨论决定,现将符合浙江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条件予以公布:
1、教育硕士:联考总分154分及以上,英语达到40分,英语二达到60分的考生;
2、职教硕士:联考总分164分及以上的考生。
资格审查和复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资格审查:1月10日(周日)上午8:30—中午12:30
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4楼研究生院。
2、复试(笔试):1月10日(周日)下午14:00—16:00
地址:详细教室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