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院
浙江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经准备好,根据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关于做好在职攻读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农业教指委[2015]7号)文件要求,结合浙江海洋大学实际,现将有关在职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2016年1月8-9日
2.复试安排:
1)1月8日下午14:00—16:40,资格审查(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地点浙江海洋大学长峙校区行政楼212室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办公室。
2)1月9日上午9:00—12:00,专业课测试,地点浙江海洋学院长峙校区公共教学楼117。
3)1月9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确定。
二、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到校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确认打印的资格审查表(须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