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非法学、法学)培养适应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适应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实际需要。熟悉粤港澳大湾区相关法律和政策,熟悉港澳基本法律体系,具有国际视野,能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特别是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法治人才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法律在职研究生人才。
一、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1 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要求: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专业方向:
01 法学
02 非法学
四、考试科目:
1、非法学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2、法学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五、复试科目:F531-民法和刑法(总论(100分)
五、学习方式
全日制学习,包括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两种形式。
非法学学制三年,法学学制为两年。
学习地点在广州校本部和佛山研究生分院;
六、证书授予
凡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广东财经大学学位委员会审定,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由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以及毕业证书。
研究生院课程班的报名条件是大专及以上学历,旨在提高本人专业素质和学历层次的社会人士均可报名参加。没有专业限制。研究生院直属于国家重要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中国社会科学的最高殿堂——,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府。研究生院的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各领域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是全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法律金融课程班是大专学历以上可以报名,只要符合该校的招生条件且通过资深导师的审核,就可以成功获取的录取通知书。研究生院的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各领域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是全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依托雄厚的学术和师资力量,研究生院现已发展成为学科门类最为齐全、学位授权规模最为宏大、研究生培养体系最为完整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人文社会科学高等学府。
上海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上课方式是:可选面授班/网络班,双休日隔周集中授课,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不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