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郑友德教授作了一场题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再十问”的在职研究生讲座,法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环境法学四个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授权点,并可以培养法律社会学、传媒法、马克思主义法学、社会政策与法律、知识产权与公共政策等研究方向的博士生。
郑友德教授结合最近公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送审稿进行讲授。此次修改是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以来的第一次修改。郑老师从法律修改的幅度、立法宗旨、反不正当竞争法行为及一般条款的界定、该法与相邻法的关系、商业混淆条款的设立、限制竞争条款的存废、商业秘密的保护、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制止与使用除外条款的设立等十个方面阐述其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的思考。
郑友德着重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应当借鉴《WIPO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条款》、《巴黎公约》等国际条约、域外法律的规定,参考国内外学界的理论思考以及吸纳我国丰富的司法实践。对于制度设计,郑老师特别提出,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应当重构,而非小修小补,且突出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运用一般条款认定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应当是法院而非行政机关;与反垄断法相关的限制竞争条款应当从送审稿中删去,以维护体系的科学性;商业秘密并非权利客体,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宜称为合法持有人。
郑友德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1987年12月—1998年8月在德国专利与商标局、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律系、德国康斯坦茨大学法律系、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法研究所从事研修工作。1999年3月—2000年2月任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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