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培养目标
光学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的主要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的、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光学工程方面的高层次的专门人才,要求学生具有扎实宽广的光学工程基础,了解本学科目前的进展和方向,并在某一方向受到一定的科研训练与工程训练,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初步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或运用专业知识与有关专业人员合作解决某些实际应用问题的能力,在某个专业方向上做出有理论或实践意义的成果。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运用该门外语阅读与本专业相关的外文资料,并能用外文熟练地撰写相关研究论文或报告。毕业后从事与光学工程相关的教学、科研或其它实际工作。
光学工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
1、光电子器件
2、光电子材料
3、光信息理论
4、非线性光学及应用
5、网络与光通信技术
6、光电检测与控制技术
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应修学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即课程学习和教学实践时间为1年半,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时间为1年半;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可延长1年,即课程学习时间为2年,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时间为2年;提前或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可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学分总数包括学位课程学分、研究方向课程学分、专业选修课程学分、素质课学分和实践环节学分,总学分3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21学分,研究方向课程4学分,专业选修课程4学分,素质课4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