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研究生(环境工程方向)坚持以科研促教学,教学科研与工程实践相长,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创新能力强的学术领军人才及掌握行业发展规律、工程能力强的高层次在职研究生技术人才。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原名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全国并列第8,获得A-评价。通过多年积累和发展,学院逐步形成水污染控制与给水净化、大气环境与污染控制、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污染生态系统修复理论与技术、绿色能源化学与技术5个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部分方向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为华东、华南、华北、西南等地上百家工业园区提供工业废水处理与回用、工业废气及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领域的技术支撑服务,助推了我国环保行业及相关行业的转型和升级,在环保领域形成了重要的行业影响力。
一、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独立公开发表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方向:01 环境工程
三、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2数学二、821化工原理;
四、复试笔试科目: 964环境科学与工程导论或965基础化学
五、学习方式
两年,学习有效时间最多不超过四年。
为全日制的学习。
六、学历与学位
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批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