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理健康教育
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发展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方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项目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的在职研究生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备学科性知识、教育性知识和实践性知识。
【专业领域】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非全日制)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及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②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的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③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网上确认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①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本科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6、在读研究生报考研究生的,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确定录取前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33教育综合(含教育学原理,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心理学等学科基础课程)
科目四:829心理学综合(含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测量、心理统计、学校心理学)
【复试科目】心理学基础与研究方法;
【参考书目】
829心理学综合:
《普通心理学》第5版,彭聃龄,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发展心理学》第3版,林崇德,人民教育出版社;
《当代教育心理学》第3版,陈琦、刘儒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心理与教育测量》第4版,戴海琦、张锋,暨南大学出版社;
《现代心理与教育统计学》第5版,张厚粲、徐建平,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学校心理学:教育与辅导的心理》第3版,徐光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培养方式】非全日制学习,非全日制采取周末或集中授课,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雁塔校区
【学 制】3年;
【学 费】非全日制10000元/学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