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能够熟练掌握社会工作基本技能和方法,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一、甘肃政法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学制: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
三、毕业与学位授予:
在职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取得规定学分,达到相关要求,准予毕业,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达到毕业条件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四、主要课程:
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个案与团体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行政、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社会环境保护、人口社会学、组织社会学、社会心理学、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社会调查方法、社会统计学等。
甘肃政法学院并没有开设工商管理硕士MBA在职研究生,考生可以选择其他学校,甘肃政法学院目前专业硕士只开设有法律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专业硕士一般报考条件是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这种管理类专业要求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专科毕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甘肃政法学院社会工作硕士报考全脱产是需要到校听课的。录取是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的考生为原单位委托培养。考生在被录取前须一次性交纳委托培养费,收费标准见录取通知。在学期间不转工资、人事等关系,享受原单位福利待遇,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学制及培养方式:学制为2-4年。培养方式为脱产授课。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