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教育硕士研究生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于1981年开始招生,培养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对法学有深厚历史和理论基础的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教育硕士研究生下设四个研究方向: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文化;外国法制史;西方经济法制史。法律史教育硕士要求研究生有较扎实的哲学、法理学和中外历史知识的基础,在学期间要结合具体的研究方向,系统地研究法律史的若干重点部分,成为有特长的专家,毕业后既能胜任法律史和有关社会科学的教学、科研工作,也能从事相关实际工作。采用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一般为3年。在职研究生
法律史教育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有:中国法制史研究、外国法制史研究、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中法史史料研究、中外法律史比较研究、唐律精读与研究、西方法学史、西方民商法史、罗马法、比较公法学等。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