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统计学》考试是为北京师范大学所招收应用统计硕士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应用统计专业硕士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和培养潜能,以利于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入学,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法制观念和国际视野、具有较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统计专业人才。考试要求是测试考生掌握数据收集、处理和分析的一些基本统计方法。
北京师范大学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统计学科目考试要求考生:
1. 掌握数据收集和处理的基本方法。
2. 掌握数据分析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3. 掌握基本的概率论知识。
4. 具有运用统计方法分析数据和解释数据的基本能力。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 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二、 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允许使用计算器(仅限具备四则运算和开方运算功能、不带有公式和文本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但不得使用带有公式和文本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三、 试卷内容与题型结构
试卷内容:统计学120分,概率论30分。
题型结构:单项选择题、计算与分析题。
考查内容:
一、 统计学
1. 调查的组织和实施。
2. 概率抽样与非概率抽样。
3. 数据的预处理。
4. 用图表展示定性数据。
5. 用图表展示定量数据。
6. 用统计量描述数据的水平:平均数、中位数、分位数和众数。
7. 用统计量描述数据的差异:极差、标准差、样本方差。
8. 参数估计的基本原理。
9. 一个总体和两个总体参数的区间估计。
10. 抽样调查中样本量的确定。
11. 假设检验的基本原理。
12. 一个总体和两个总体参数的检验。
13. 方差分析的基本原理。
14. 单因子方差分析的实现和结果解释。
15. 变量间的关系;相关关系和函数关系的差别。
16. 一元线性回归的估计和检验。
17. 残差与模型的检验。
二、 概率论
1. 随机事件及事件的关系和运算;
2. 随机事件的概率;
3. 条件概率和全概率公式;
4. 随机变量的定义;
5. 离散型随机变量的分布列和分布函数;离散型均匀分布、二项分布和泊松分布;
6. 连续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密度函数和分布函数;均匀分布、正态分布和指数分布;
7. 随机变量的期望与方差;
8. 随机变量函数的期望与方差。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