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军医大学药学(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药学系下设的一个专业,第四军医大学药学院由化学教研室、药物化学教研室、药物分析学教研室、药理学教研室、药剂学教研室、天然药物学教研室、生物制药学教研室和药物基因组学教研室8个教研室组成。第四军医大学药学(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技能考核办法如下:
一、培养目标
着重面向新药研究与开发、技术转化、临床应用等职业领域,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较好掌握药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胜任临床药师和新药研发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中药学)专门人才。
二、专业技能考核原则
围绕新药研发和临床使用问题,采用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专业技能考核小组组成:
专业技能考核小组由1名组长,4-6名成员组成,考核组成员必须具有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四、专业技能考核内容包括:
(一)思想品德与素质考核(必考)
根据研究生下科以来,对待科研工作的认真程度、从事实验研究的组织纪律性、遵守教研室仪器使用规定、参加学术活动情况、与同学的团结协作能力等各种具体表现,按照附表1进行综合评分。
(二)专业实验技能考核(必考)
按照药学学科特点,划分分成5个组分别进行考核,包括: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专业考核小组、药理/药剂学专业考核小组、生药学/中药学专业考核小组、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考核小组、临床药学考核小组。
根据各专业考核小组要求,研究生选择本专业3个实验作为考核内容,参加考核学生须独力完成,考核评定组人员对于学生的实验设计、实验操作、实验记录、结果总结、实验讨论等进行全面评定打分,3个实验全部通过即为合格。
由考核人员以现场考核方式实施,按照附表2进行综合评分。
(三)新药研发政策法规/临床药学技能考核(涉及新药研究与注册专业硕士研究生必考,其它学生可以不考)
熟悉国家新药研发的相关政策法规,掌握药品注册分类,能够熟悉新药研发报批资料准备及程序,能够熟练掌握相关实验技术及方法,设计临床前研究及临床研究。对于已上市的药物,能够将《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等相关知识运用到临床实践活动,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实施个体化给药。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