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硕士在职研究生复试通知已经下达,根据《关于做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第二阶段综合测试安排公布如下:
一、复试合格线
合格线确定为170分,无单科分数限制。
二、第二阶段综合测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安排:
1、时间:1月9日;
2、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3号路口)七教中楼;
3、详细安排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1、时间:1月9日9:00-10:00;
2、地点:七教中楼;
3、所需材料:
(1)现场报名时打印并有本人签名的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凭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可以下载 ;
(2)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3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统一装订);
4、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信息等材料须真实有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及上级教育部门还将对材料进行检查、验证,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考生根据报考领域的考试科目,选择一门考试科目参加笔试;
2、考试时间:1月9日10:00-12:00;
3、考试地点:七教中楼。
(四)面试:
1、面试开始时间:1月9日13:30;
2、面试地点:按报考学院分组进行,具体安排由各学院通知;
3、面试时需提前将《第二阶段考生情况登记表》交给面试老师。
三、录取
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且无学位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试成绩合格;
(二)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换算成百分制后的在职研究生考试成绩占50%,专业知识笔试占30%,面试成绩占20%;
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在职研究生考试成绩/4)×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三)根据每个领域的招生指标,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