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国际法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帮助在职人员进一步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需要,帮助学员掌握更加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提高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欲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在取得学士学位满一年后方可报名。
二、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
法理学、
法学前沿(含刑事法学)、
国际公法与WTO法、
国际私法与国际程序法学、
国际贸易与投资法、
国际移民法、
民法学、
经济(商法);
三、录取事项
1、录取审查: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共同进行录取资格审查;
2、正式录取及学费收取:凡审查合格者,发入学交费通知。学员依据通知规定,入学前完成交费。
四、学习年限:一年或一年半。按规定学时面授,充分利用在职人员业余时间;
五、结业与学位申请
1、进修学员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考核或考试合格,发给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2、获得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具有学士学位并通过全国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与法学综合课考试者,通过浙江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进入硕士论文阶段,硕士论文答辩通过,授予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浙江大学经济法在职研究生属于同等学力申硕,同等学力申硕免试入学,一般大专及以上学历就可以报名学习,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本科学历且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可以参加申硕考试,通过申硕考试完成论文答辩后可以授予硕士学位。
申硕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考生要在规定年限内分别通过外语和专业课综合两科达到及格线即可。申硕考试年限一般是4年,考生如果可以最好在一年就通过这两科,4年内如果通不过的话,成绩就会取消。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